今日晚間,一份大同警方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在社交媒體廣泛傳播並引發關註。一名趙姓男子從互聯網獲悉大同市市委書記豐立祥被紀檢委調查後,聲稱要感謝共產黨的英明決策,並以此為由,在大同市委門口以舉國旗、打橫幅、唱國歌、燃放煙花爆竹等方式煽動群眾,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嚴重影響社會秩序,被行政拘留15日。(11月2日《新京報》)
  在老百姓朴素的觀念里,什麼事情都沒有舉國旗唱國歌更光明正大的了。原大同市委書記豐立祥在群眾中影響極壞,早已臭名遠揚,現在突然落馬被查,群眾激動的心情按耐不住,到市委門口舉國旗、唱國歌、燃放鞭炮慶賀,這樣的方式雖然有所偏激,但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更可以看出群眾對中央決策的擁護。但沒想到這也“犯法”了,還給當事人扣上了一頂“煽動群眾”的帽子,他們要“煽動群眾”乾什麼?
  眾所周知,“煽動群眾,蠱惑人心”多指一些不法之徒,編造並散佈謠言欺騙群眾,以達到不可告人的非法目的。這種行為不僅違法,更是不得人心的。但是在這裡,群眾是從互聯網上得知他們痛恨的腐敗官員已經被中央拿下,消息更是千真萬確,為了表達激動心情,他們舉國旗、唱國歌、打橫幅、燃放鞭炮,這樣的行為不僅可以理解,更可以看成是社會的一種“正能量”。即便是行為有些過激,干擾了機關的上班秩序,也不至於拘留。但在這裡不僅將其扣上了一頂“煽動群眾”的帽子,還將當事人予以拘留,這到底是為了社會秩序,還是要讓群眾嘗一下“死老虎”的餘威呢?
  在一些地方,現在似乎已經害上了“群眾恐懼症”,只要一看到群眾聚集就會想到“群體事件”,就會聯想到有人“散佈謠言,煽動群眾”,甚至就會想到“社會穩定”。而為了這個“穩定”,就不顧一切,甚至連最基本的是非觀都不分了。群眾有怨氣需要發泄,興奮的心情更需要表達。中央順應民心,查處了腐敗官員。老百姓當然高興,群眾藉此機會舉國旗、唱國歌、歡呼雀躍,這正可以看到黨心民心的高度統一,也可以看出群眾對國家和社會的熱愛。連這種群眾正常的表達都不允許,甚至都要打擊,不知道大同警方這個權力是誰給的?又代表了誰?
  文/朱少華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舉國旗唱國歌”也是“煽動群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y49myqds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